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靳婷女士的辞职报告,靳婷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靳婷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靳婷财务总监2025年8月29日2027年2月25日个人原因否-否(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靳婷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靳婷女士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靳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关于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事项
为确保公司财务工作和信息披露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同意指定公司总经理闫超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之日止。公司将尽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任新任财务总监,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