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此次修订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全面梳理。
制度架构调整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将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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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4 |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10 | 第二十三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
23 |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 第四十五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
24 |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 第四十六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2 | 第四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第五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8 |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 第十三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
9 | 第十三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 第十四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
《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3 | 第五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 第五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10 |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此次修订还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规范表述,明确了一些事项的决策程序和责任承担。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这些修订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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