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新增18.81亿元诉讼 起诉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market 近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61,证券简称:浙江建投)发布公告称,旗下全资子公司浙建(兰溪)矿业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告上法庭,涉案金额高达188,073.4922万元,目前案件处于一审阶段。

案件背景与纠纷原因

2021年3月,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兰溪市人民政府呈报案涉项目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并获批复同意。同年6月,浙江建投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采矿权,并与兰溪资规局签订《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随后,浙江建投设立全资子公司浙建(兰溪)矿业有限公司,三方签订《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由浙建兰溪矿业承继浙江建投在《出让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

原告浙建(兰溪)矿业有限公司认为,被告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矿产资源量、林地使用审批手续、环评审批等方面存在履约瑕疵,致使《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诉讼请求

浙建(兰溪)矿业有限公司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详情
解除合同 请求解除编号为3300000ZC21015的《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及相应的《浙江省采矿权有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返还及赔偿款项 1. 请求判令兰溪资规局向浙建兰溪矿业返还出让收益127,000万元及利息25,034.6575万元(利息按照5%/年的标准,自2021年7月22日起算,暂计算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应计算至返还之日止)
2. 赔偿交易费损失668.5万元及利息131.7769万元(利息按照5%/年的标准,自2021年7月22日起算,暂计算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应计算至赔偿之日止)
3. 赔偿政策处理费损失26,631.74万元及利息5,249.5903万元(利息按照5%/年的标准,自2021年7月22日起算,暂计算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应计算至赔偿之日止)
4. 赔偿其他损失3,357.2275万元

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尚无答辩内容。

其他事项及影响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浙江建投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5,000万以上诉讼、仲裁事项已汇总公布于公司定期报告。

由于本次诉讼公司处于原告地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因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关注后续进展,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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