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简称:新化转债转债代码:11366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董事、补选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研究院院长。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王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王勇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会议,选举方军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2025年5月20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王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意补选职工董事方军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董事变动未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依法合规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附件:方军伟简历方军伟,男,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历任新化有限合成氨车间操作工,新化有限化工车间副主任,杭州新成化学有限公司经理,江西新信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新化股份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军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0,815股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形;2023年12月7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上述情况外,方军伟先生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